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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法院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06 浏览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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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世界环境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2025年6月5日,在第54个“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九江两级法院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环境的良好格局,为建设大美九江贡献司法力量。


01

瑞昌市人民法院

  6月4日,长江中下游沿江四省六地的司法协作增殖放流活动在江西省瑞昌市码头镇狗头矶增殖放流点举行。本次活动由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瑞昌市人民法院主办,江西、湖南、湖北、安徽四省六市17家法院共同参与,标志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进入跨域协同新阶段。


02

浔阳区人民法院

  6月3日上午,浔阳区人民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政协、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长航公安消防支队在长江之畔开展增殖放流活动,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鱼苗12万余尾鱼苗放入长江。


03

庐山市人民法院

  6月4日,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庐山市法院联合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二支队八大队、庐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同开展“终结塑料污染,守护大美庐山”垃圾清理环保活动,活动在鄱阳湖沿岸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紫阳堤附近开展,30名志愿者分组清理垃圾,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守护家园”的环保理念。


04

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6月5日,共青城市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至泽泉乡,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此次庭审采用“庭审直播+庭后解读”的模式,聚焦非法狩猎罪的认定标准与量刑要点展开,实现了司法过程的可视化传播与法律知识的精准释明。


05

武宁县人民法院

  6月4日,武宁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以及江西思华基金会在武宁县城郊窑塅岛修河河畔开展增殖放流活动。通过投放鱼苗、普法宣传等形式,以司法之力助力水域生态修复,传递绿色发展理念。


06

永修县人民法院

  6月5日,永修法院联合县委宣传部、人大常委会环资委等多家单位在白莲广场开展“美丽中国我先行”环资普法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架宣传展板、发放环保宣传册等多种形式,讲解环境保护相关刑事、民事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


07

濂溪区人民法院

  6月5日,濂溪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农村农业局在新港镇梅家洲渡口开展了一场意义非凡的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旨在通过投放青、草、鲢、鳙四大鱼种,有效补充和恢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进一步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08

德安县人民法院

  德安法院干警先后前往塘山乡、聂桥镇,对两起非法狩猎案件就地开展巡回审判并当庭宣判。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当地村民全程旁听。办案法官在庭审结束后趁热打铁,结合案情深入剖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并向在场村民发放精心编制的《环境资源典型案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普法资料。


09

彭泽县人民法院

  彭泽法院及县检察院干警、鹿管局专家和来自九江市未成年人专门学校的同学们在桃红岭梅花鹿保护区的山林里,开启了一场“法治+自然”的趣味冒险。彭泽法院干警结合发生在桃红岭保护区、太泊湖等地的真实案例,为同学们分析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法律构成要件及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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