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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下游11家沿江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协作
来源:九江中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3 浏览字号:[ ]
来源:九江中院 发布时间:2025-06-13

在世界环境日之际,长江中下游沿江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联席会议于6月5日在江西瑞昌召开。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四省沿江17家中基层法院共聚长江之滨,签署《长江中下游沿江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发布司法护航美丽长江联合倡议,标志着长江流域司法协同保护进入新阶段。


  此次会议由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瑞昌市人民法院联合主办,聚焦“共护长江绿,司法同心行”主题,着力破解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的管辖交叉、裁判尺度不一、执行联动不足等突出问题。江西省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张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司法协同构建长江保护新格局


  根据新签署的协作协议,11家沿江基层法院将建立“六大协同机制”:案件信息实时共享机制打破地域壁垒,司法事务协作机制助推跨地域立案、审判、执行的协作,生态修复协同执行机制实现跨域修复闭环,业务交流与能力建设协作机制提升司法能力,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破解行政与司法衔接难题,法治宣传矩阵联动机制扩大普法效能。

创新机制破解流域治理难题


  会议交流环节,瑞昌法院展示的“生态修复”制度引发关注。该院创新“劳务代偿+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多维修复模式,将生态修复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宿松法院与黄梅法院共同签署的《环龙感湖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为省际毗邻湖泊协作提供了新的路径,岳阳君山法院“司法+行政+社会”协同保护网络,为府院联动的推进提供了实践样本。


典型案例引领生态司法实践


  会上发布的17个典型案例涵盖非法捕捞、矿山修复、湿地侵占等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类型,其中“吴某东非法捕捞案件中”适用的劳务代偿修复方式,获得四省六地法院法院的认可适用。这些案例集中体现了恢复性司法理念,九成案件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的治理效果。


凝聚合力共绘绿色发展蓝图


  与会法院共同倡议:不断深化区域协作,提升司法效能,在长江沿岸共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打造“破坏-担责-修复-监督”全链条治理模式,推动受损环境有效修复。据悉,协作法院将轮值召开联席会议,重点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司法保障、岸线资源保护等专项工程。


  “构建流域治理司法共同体是贯彻长江保护法的必然要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张宁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化跨域司法协同,将协议机制转化为守护长江生态的实际效能,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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