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5“八里湖之夜”演唱会期间“低慢小”航空器禁飞的通告 为确保“2025八里湖之夜”演唱会安全顺利举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管控区域和时间 1、管控区域:九江市体育中心向外辐射1000米(含)的范围内。 ![]() 2、管控时段:2025年7月19日16时至2025年7月20日0时。 二、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 三、管控措施 在临时管制期间,非公安机关授权的“低慢小”航空器不得出现在临时管控区域上空,以免干扰演唱会正常进行。在临时空中管制区域,禁止升降“低慢小”航空器以及放飞风筝、气球等一切影响演出活动安全的行为。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届时,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巡查,一旦发现违规飞行物将依法驱离或击落。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还应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特此通告。 九江市公安局八里湖新区分局 2025年7月9日 |
中共九江市委政法委 投稿邮箱:mailjjzfw@163.com
赣ICP备17017239号-1 公安备案号:36040302000207 九江政法网 © 2017版权所有
九江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