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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可就是有人心存侥幸 “过节了,交警也放假!” “我走小路,交警不知道这里!” “喝得不多,家也不远,没事的!” 五一假期 九江公安交警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 集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全力维护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平稳 ![]() 为警示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现将部分酒醉驾典型案例 进行警示曝光 请广大市民群众引以为戒 守住法律底线
2026年4月30日,当事人吴某(男,67岁)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德安县磨溪乡乡政府路口处发生了交通事故,被德安大队民警依法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吴某的呼气数值为12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6年5月1日,当事人陈某(男,58 岁)驾驶赣G5***7小型汽车,在共青城市青丰公路被共青城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陈某的呼气数值为9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6年5月1日,当事人周某(男,57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都昌县小康东路被都昌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周某的呼气数值为8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6年5月1日,当事人欧阳某(男,53岁)驾驶赣GU***8轻型货车,在彭泽县龙城大道被彭泽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欧阳某的呼气数值为7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6年5月1日,当事人佟某(男,43岁)驾驶G2***0小型汽车,在武宁县新宁镇建昌路被武宁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佟某的呼气数值为5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6年5月2日,当事人温某(男,41岁)驾驶赣AP***1小型汽车,在瑞昌市三贤路被瑞昌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温某的呼气数值为14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6年5月2日,当事人龚某(男,56岁)驾驶赣GU***6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永修县恒丰中学路段被永修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龚某的呼气数值为7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6年5月2日,当事人向某(男,49岁)驾驶赣GX***7小型汽车,在庐山市秀峰大道休闲广场被庐山市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向某的呼气数值为6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6年5月2日,当事人梅某(男,61岁)驾驶赣GF***1号轻便两轮摩托车,在湖口县266县道南北港路2公里200米处被湖口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梅某的呼气数值为5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6年5月2日,当事人杨某(男,27岁)驾驶浙E9***N小型汽车,在修水县全丰镇全丰街路段被修水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杨某的呼气值为5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通安全无假期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做到 牢记交规 文明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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