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加入收藏
高层之声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层之声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不起诉等决定能否提请复议的批复》的决定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26 浏览字号:[ ]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5-0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  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不起诉等决定能否提请复议的批复〉的决定》已于2025年9月1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5年9月19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下级人民检察院

对上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不起诉等决定

能否提请复议的批复》的决定

(2025年9月1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次会议通过)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2015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不起诉等决定能否提请复议的批复》(高检发释字〔2015〕5号)予以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报告。



声明:九江政法网 © 版权所有

中共九江市委政法委    投稿邮箱:mailjjzfw@163.com

赣ICP备17017239号-1    公安备案号:36040302000207    九江政法网 © 2017版权所有

九江政法
微信公众号
意见箱:
mailjjzf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