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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了什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10 浏览字号:[ ]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规定了什么?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李平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内容涵盖七编,即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计1260个条文,涉及从胎儿出生到死亡的各种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具体规定了什么

婚姻家庭的基本准则是什么?另一半隐瞒病史怎么办?赌债要不要共同偿还?冲动离婚反悔怎么办?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想要确认亲子关系怎么办?这些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都可以找到答案。

婚姻是家庭的起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健康有序,才会有健全和谐的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了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以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修改完善了部分规定,并结合社会发展需要增加了新的规定。

(一)规定了家风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特别强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婚姻家庭的引领。

(二)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某些情形下,婚姻会出现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比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患病的一方就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患病的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在这种情况下,受欺骗的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有利于进一步保护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三)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几经变化,这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得以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某一项:1.夫妻共同签名;2.一方签名,另一方表示认可的;3.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4.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夫妻双方都认可的。

怎么理解呢?举例来说,夫妻双方都签了字的借条,这笔借款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开始有一方没有签字,但是后来又在借条上补了签字,这也是夫妻共同债务;丈夫没有告诉妻子,一个人去商场通过信用卡刷卡的方式买了一台洗衣机拿回家用于家用,这个信用卡欠款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这个丈夫把刷卡买的洗衣机送给了自己的朋友,这个信用卡欠款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夫妻一方在外面所欠的赌债、借钱用于吸毒等等,与家庭日常生活无关,属于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丈夫一个人在外面借了一笔钱没有告诉妻子,但是债主有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作为流动资金,那么这笔借款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四)界定了“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范围

我国的亲属分为三类,一是配偶;二是血亲,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三是姻亲,指以婚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于家庭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五)规定了登记离婚有三十天的冷静期

“保障离婚自由,防止轻率离婚”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基本价值取向,要求夫妻双方审慎对待婚姻。实践中,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30天期满后的30天内,双方还想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不去,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条款有助于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流程上看,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的难度将加大。但需注意,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在婚姻登记机关离婚,在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过程中不适用。

(六)增加亲子关系异议的确认和否认之诉

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社会中出现少部分夫妻双方结婚后发现孩子并非自己亲生的事件,为了便于处理这类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赋予夫或妻一方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成年子女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权利。

(七)规定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一步强化了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在收养人的条件中增加规定“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规定收养必须向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否则不能成立收养关系;增加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在现行收养法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一步扩大了被收养人的范围,删除了被收养的未成年人仅限于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修改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收养。这些都是着眼于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而作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时代特征与中国特色

(一)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区别于西方民法典的价值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的重要目的,婚姻家庭编中从婚姻自由到男女平等,从优良家风到家庭美德,无不突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婚姻家庭的引领导向作用。

(二)突出“家和万事兴”

常言道:“家和万事兴”。个人婚姻家庭关系的和睦与否,与全社会的和谐稳定息息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维持家庭关系稳定和谐为目的,为“家和万事兴”提供了更强的法律保障。完善婚姻撤销有关情形的规定、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明确离婚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确立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等等,都体现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的促进作用。

(三)突出中国传统家庭伦理道德观

千百年来,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中华民族崇尚的家庭伦理准则,是家庭和睦的基础,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突出强调家庭成员之间应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中华传统文化精髓的吸收。

订立合同不难,但订立一份完美的合同却不容易。从合同形式来看,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协议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大家需要关注的是,凡是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都视为书面形式。比如:日常生活中大家经常用到的微信、短信记录等,也完全有可能成为合同的特殊书面形式。

要订立一份完美的合同,除了要求当事主体合法并适格外,关键在于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必备要素,同时还要做到表述严谨、内容清晰,尽量不产生理解上的歧义或约定不明与约定不清等情形。合同订立过程一般采取“要约”和“承诺”方式。“要约”是指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必须具体确定,同时要明确一旦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合同即告成立。“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一般要求以书面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生效之时,即为合同成立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上述“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实际上就是“承诺”的具体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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