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安县人民法院联动县检察院、工会成功调解一起涉23位农民工集体诉讼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案情简介 本案23名原告于2023年6月份开始在被告某公司处做车位工作且在一个组,约定工资支付方式为按件计算,23名原告于2024年5月份做完被告某公司的最后一批货双方经结算,被告某公司共欠23位原告工资120797元,公司却告知23位原告公司资金链已断裂,无法支付工资,希望23位原告能够宽裕一段时间。直至2025年1月份,工资仍未支付,于是23位原告找到德安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投诉,后经过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调解员调解,被告现场向23名原告共同支付了34267元,尚欠23位原告工资86530元。2025年2月15日,23位原告再次找到被告某公司要求支付剩余工资,被告某公司还是以没有经济能力支付为由共向23名原告出具了欠条一张,欠条出具后23位原告一直在讨薪的“路上”,无奈23名原告于2025年5月底共同向法院起诉被告某公司支付剩余工资。 调解过程 德安法院受理该案后,为了避免诉讼程序的拖延,开通了“绿色通道”联合检察院、工会,三方共同参与法院先行调解程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现场,某公司承认欠薪事实,表示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货款无法追回,并非故意拖欠工人工资,并承诺分期支付23位原告的工资。在三方通力协作下,被告某公司取得23位原告的理解,并同意被告某公司分期支付工资,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心得 该案通过“检察院支持起诉+工会联动调解”工作机制,高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展现司法机关与检察院、工会组织协同护薪的生动实践,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量。德安县人民法院将不断创新劳动纠纷化解机制,拓宽多元调解路径,凝聚维护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合力。 (来源:德安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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