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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隔夜酒”!“人醒”≠“酒醒”
来源:武宁公安、九江交警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26 浏览字号:[ ]
来源:武宁公安、九江交警 发布时间:2025-09-26

隔夜喝的酒,还算酒驾吗?

你是否听过这样的观点

“晚上喝完酒

只要睡一觉就好了

可以驾车出行”

其实

这是一个常见的认知误区

人醒≠酒醒!

案件一

2025年9月10日,武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宁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查处指令,一辆号牌为赣G*****的汽车涉嫌无证驾驶,9时45分许,该车被民警依法其拦停接受检查。
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段某身上传来酒气,随即依法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段某表示其前一天晚上曾饮酒。
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段某的机动车驾驶证此前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其行为已构成“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及“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以行政拘留。

案件二

202564日,在江西九江修水县,当事人胡某(女,32岁)驾驶赣G*****小型轿车在宁红大道老虎洞路段,因车辆偏离车道,撞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事故造成隔离护栏及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民警发现胡某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精味。现场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司法鉴定,胡某的送检血样中,检测出酒精含量高达363.28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经进一步核查,胡某在事发前一天晚上与朋友在KTV欢聚,四人一共喝了4箱啤酒。回家后的胡某意犹未尽,又喝了一杯白酒,随后倒头就睡。次日,胡某自认为已醒酒,便驾车出行。谁知在驾车时操作不当,发生了交通事故。

最终,公安机关认定胡某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依法对胡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后续法律问题,相关部门正在依法办理中。


总以为第二天不会有事

总认为酒会“醒”

可是酒精检测不会骗人

关于“隔夜酒”的知识

什么是“隔夜酒“驾车

隔夜酒”驾车就是驾驶员前天夜里或凌晨大肆喝酒导致第二天体内酒精没代谢干净,此时开车也可能属于酒驾,甚至会出现醉驾。隔夜酒消除的时间与个人体质以及喝了多少酒都有关系。

交警提示

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都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驾驶人在当天要驾车出行,建议在前一天晚上不要喝酒,并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酒驾认定的标准“不看时间,看含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酒后驾车的处罚规定是以驾驶人身体内所含有的酒精含量数值是否达到20mg/100ml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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