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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猎?当场抓获!
来源:八里湖公安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30 浏览字号:[ ]
来源:八里湖公安 发布时间:2026-01-30

近日

九江市公安局八里湖新区分局

鹤湖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精准锁定线索

迅速出击

成功制止一起非法捕猎行为


2026年1月22日

民警在巡逻时敏锐察觉异常

当场查获正在布设捕猎工具的刘某

经查当事人刘某共携带7个捕鼠夹

其中6个已在岛上布设完成

意图猎捕野兔

尽管未实际捕获猎物

但其行为已涉嫌

非法猎捕“三有”保护动物

构成违法

民警当场固定证据、开展调查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此类未达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

由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即启动跨部门执法联动机制

将案件移交八里湖新区

社会事务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并同步推送至市林业局依法处置

确保案件闭环管理、依法办理

警方提醒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野生动物,共同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绿水青山。

九江公安将持续强化巡逻防控,始终保持对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美丽新区贡献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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