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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疏导助和解,柔性调解护少年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9-30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30

家事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家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日,德安县人民法院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通过耐心沟通疏导、暖心心理干预,成功温情化解一起反复变更的子女抚养关系纠纷,让亲情回归本质。

案情回顾

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婚生子。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于2020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婚生子由原告独自抚养。随着孩子日渐成长,亲情羁绊难以割裂,孩子长期思念母亲(被告),为给予孩子更好的亲情陪伴,双方于2025年经法院调解,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至被告名下由其抚养,由原告按期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本以为孩子能够在被告陪伴下安稳成长,后不料被告再婚,孩子与继父长期相处产生隔阂,家庭氛围紧张,孩子无法适应新的家庭环境,心理压力日渐增大,出现情绪低落、心理不适等问题。无助的孩子频繁主动联系父亲,强烈要求跟随父亲共同生活。 看着孩子身心受困、情绪压抑,为保障孩子身心健康、尊重孩子真实意愿,原告遂向德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徐姐充分意识到,该案并非简单的抚养权之争,核心在于修复孩子心理创伤、守护孩子健康成长。为最大程度减少家事纠纷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调解员没有简单走程序,而是坚持情理相融、柔性化解。

调解前期,调解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分别联系原、被告双方,耐心倾听双方心结,细致梳理纠纷原委,温和疏导对立情绪,引导双方摒弃成年人恩怨,一切以孩子身心健康为首要前提。考虑到孩子长期处于压抑家庭环境、存在心理情绪问题,调解员徐姐专门对孩子开展专项心理疏导,温柔安抚孩子情绪,耐心倾听孩子真实心声,有效缓解孩子的心理压力与不安情绪。在调解员一次次耐心沟通、一次次暖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放下了对立的情绪,真正理解了孩子的无助与委屈,深刻意识到稳定、温暖的成长环境对孩子的重要意义,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同意将孩子抚养权变更由原告抚养。

家事审判有温度,司法护童有力量。下一步,德安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秉持柔性司法、暖心护幼的家事审判理念,在审理家事纠纷中兼顾法理与情理,注重未成年人心理呵护,用心用情化解家事矛盾,以司法温情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德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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