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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店私藏烟花爆竹 双双被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16 浏览字号:[ ]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16

年关将至,年味渐浓

烟花爆竹迎来销售旺季

安全事故风险也随之攀升

近日

九江市公安局柴桑分局

以“零容忍”态度

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接连查处两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守护辖区群众平安

案例一


1月12日,狮子派出所在分局治安大队指导下,联合区烟花爆竹稽查大队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辖区某超市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经营烟花爆竹。

检查人员随即要求超市经营者徐某带至仓库核查,当场在其仓库内查获烟花爆竹20余件。经查,徐某明知经营烟花爆竹须办理相关许可,仍心存侥幸,非法储存并经营烟花爆竹,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目前,违法行为人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已移交专业民爆公司进行妥善处置。

案例二

近日,沙河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等部门,对辖区“九小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检查至沙阎路一家副食店时,发现店内藏有多箱烟花爆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民警随即依法传唤店主蔡某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询问,蔡某为谋取私利,无视安全管理规定,在未取得任何资质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在副食店内储存烟花爆竹10余件。

目前,违法行为人蔡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交由专业民爆公司妥善处置。

九江公安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不购买、不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来源:柴桑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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