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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公安亮剑鄱阳湖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8-14 浏览字号:[ ]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8-14

夏季行动以来,都昌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牵头,联合城镇、苏山、周溪、和合、三汊港、万户等沿湖派出所,整合无人机巡查、水陆蹲守、全域岸线巡防等手段,集中开展鄱阳湖区非法捕捞专项整治,以凌厉执法筑牢鄱湖生态安全屏障。

近日,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8起,一批心存侥幸的违法人员被依法惩处。

多警联动,立体布控

夏季气温攀升,非法捕捞进入高发期,不法分子多选择凌晨、夜间隐蔽投放虾笼、地笼等禁用渔具,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为此,都昌县公安局搭建“水上派出所统筹+沿湖派出所协同”的水陆联动巡防机制,打出“空中无人机巡查+水面艇载巡逻+沿岸定点蹲守”立体化管控组合拳。

无人机全域扫描针对湖面偏远浅滩、湖汊死角开展高空巡查,快速发现水面隐蔽网具、可疑作业船只,精准推送线索至属地派出所。

错时夜间蹲守聚焦凌晨、深夜违法高发时段,民警分组沿湖岸隐蔽布控,紧盯重点水域、偏僻湖湾,全程固定抓捕影像证据。

所所协同快处水上派出所发挥专业优势摸排线索,各属地派出所同步落地抓捕,实现线索互通、同步出击、快速查办。

典型案例速览

🔹和合派出所:深夜蹲守,拿下“虾笼客”

8月5日,水上派出所推送重点水域违规布设虾笼线索后,和合派出所民警连夜蹲守,当场抓获正在水下布放禁用虾笼的段某胜,现场查获多套破坏性捕捞渔具及涉案渔获。

经查,段某胜明知鄱阳湖全域常年禁渔、虾笼为禁用工具,仍私自下水捕捞,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条,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因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且系初犯、社会危害较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取保候审,全部涉案渔具、渔获予以收缴。

🔹万户派出所:一日连破两案

8月6日,万户派出所依托联合巡防机制,根据水上派出所提供的精准线索,在辖区鄱阳湖区周密布控,当场连续抓获3名非法捕捞嫌疑人,现场查获渔获物及大批禁用渔具。面对完整证据链,三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三汊港派出所:捕捞“老手”也难逃法网

8月9日,三汊港派出所联合水上派出所开展常态化夜间巡查时,敏锐发现水面可疑捕捞痕迹,当场锁定段某秀、李某彬等人涉嫌非法捕捞。经查,二人在禁渔水域投放十多具虾笼,严重破坏水域生态。在水上派出所协助下,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执法办案中心。面对确凿证据,两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截至目前,8起案件涉案人员全部依法处理,虾笼、地笼、渔获物统一收缴销毁,有力斩断破坏水域生态的违法链条。

九江公安将持续深化夏季行动部署,完善水陆联勤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常态化开展无人机巡航、夜间零点清查,对非法捕捞坚持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办结一起”,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来源:都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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