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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和管理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市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委政法委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推动依法治市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市委提出建议。 (3)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4)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6)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7)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8)针对新时期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9)协调、推动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10)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11)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执法监督室、机关党总支、信息化办公室等6个科室。 九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委610办公室、市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九江市法学会划归九江市委政法委管理。 (三)市综治办主要工作职责 1、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督促各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2、掌握全市各地治安状况,分析治安形势,研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对策。 3、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各地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推动治安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 4、总结、推广各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负责综治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工作。 5、对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提出实施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6、 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管理重要事项的解决。 7、 指导下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8、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江市综治办内设基层基础科、综合指导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室、宣传科4个科室。 (四)市610办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指导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害气功组织问题的工作。 2、了解、掌握邪教组织的重要情况和发展动向,提出防范处理邪教组织方面的意见和举措。 3、协调、联络全市各地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邪教问题工作,督促、检查防范处理法轮功邪教有关事项的落实工作;负责防范、处理法轮功及邪教问题的社会宣传工作。 4、负责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文电、保密工作。 5、负责与外省、市之间关于防范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交流与协作工作。 6、指导下级610办公室的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委610办公室内设一科、二科2个科室。 (五)市委维稳办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和领导的重要指示,组织开展全市的维护稳定工作,对全市维护稳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办。 2、掌握全市社会稳定情况,对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维稳办并组织协调处理和督办。 3、定期综合分析全省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预测形势,提出对策,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4、组织开展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的措施建议。 5、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敏感期、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 6、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及时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妥善处置,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7、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维稳信息督查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排查和协调、督办等各项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强化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并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地方、部门,配合市综治办实施责任查究。 8、组织推动全市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两项机制建设。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委维稳办内设信息科、督查科、社会调查科3个科室。 (六)市法学会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引领、繁荣法学研究,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 2、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开展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信息的交流和传播。 3、组织评选和表彰先进法学工作者和优秀法学研究成果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 4、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学、法律人才。反映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与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5、指导、协调会员的工作,履行主管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社团的职责,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 6、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 7、承办省法学会、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法学会下设秘书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委为独立核算单位,无下属单位。编制人数31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人数28人,其中:在职人数28人,包括行政人员26人,工勤编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我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202.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3.58万元 ,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1.81%,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13.62%,上年结转33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我委支出预算总额为1202.58万元。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62.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04%,较上年增长125.1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77.2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84.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和补助0.48万元;项目支出2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96%,较上年减少58.77%:包括商品服务支出15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0万元。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117.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91%,较上年增长20.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6%,较上年增长5.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7%,较上年增长3.51%;住房保障支出24.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6%,较上年增长3.51%。 (3)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67.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80%,较上年增长145.74%;商品服务支出434.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16%,较上年增长35.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4%,较上年下降99.86%;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下降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我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02.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增长16.04%。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1117.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91%,较上年增长2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6%,较上年增长5.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7%,较上年增长3.51%;住房保障支出24.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6%,较上年增长3.5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我委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84.8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93.4万元,增长211.46%。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我委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10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我委未保留公务用车。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也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委“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0万元。其中: (一)我委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40万元,与上年无变动; (三)我委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三部分 九江市xx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我委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我委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我委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我委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我委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我委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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