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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22 浏览字号:[ ]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2

九江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九江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和管理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市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委政法委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推动依法治市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市委提出建议。

(3)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4)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6)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7)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8)针对新时期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9)协调、推动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10)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11)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执法监督室、机关党总支、信息化办公室等6个科室。

九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委610办公室、市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九江市法学会划归九江市委政法委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委为独立核算单位,无下属单位。编制人数31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人数31人,其中:在职人数31人,包括行政人员28人,工勤人员3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我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03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4.37万元 ,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2.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0.5%,上年结转8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我委支出预算总额为1034.37万元。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14.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7%,较上年减少87.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6.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6.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和补助0.6万元;项目支出5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3%,较上年增加116.7%:包括商品服务支出500万元、资本性支出20万元。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940.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较上年减少1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较上年增长11.2%;卫生健康支出17.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较上年增长8.4%;住房保障支出26.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较上年增长8.4%。

(3)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66.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5%,较上年减少52.2%;商品服务支出646.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5%,较上年增长48.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较上年增长25%;其他资本性支出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较上年增长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我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34.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减少14%。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940.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较上年减少1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较上年增长11.2%;卫生健康支出17.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较上年增长8.4%;住房保障支出26.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较上年增长8.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我委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646.8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11.95万元,增长48.7%。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0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我委未保留公务用车。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也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0个。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和结构,及各项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市委政法委“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0万元。其中:

我委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接待费4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第三部分  九江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事务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的事务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我委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我委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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