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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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25 浏览字号:[ ]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5

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和管理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市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委政法委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推动依法治市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市委提出建议。

(3)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4)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6)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7)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8)针对新时期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9)协调、推动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10)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11)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执法监督室、机关党总支、信息化办公室等6个科室。

九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委610办公室、市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九江市法学会划归九江市委政法委管理。

(三)市综治办主要工作职责

1、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督促各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2、掌握全市各地治安状况,分析治安形势,研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对策。

3、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各地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推动治安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

4、总结、推广各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负责综治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工作。

5、对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提出实施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6、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管理重要事项的解决。

7、指导下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江市综治办内设基层基础科、综合指导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室、宣传科4个科室。

(四)市610办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指导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害气功组织问题的工作。

2、了解、掌握邪教组织的重要情况和发展动向,提出防范处理邪教组织方面的意见和举措。

3、协调、联络全市各地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邪教问题工作,督促、检查防范处理法轮功邪教有关事项的落实工作;负责防范、处理法轮功及邪教问题的社会宣传工作。

4、负责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文电、保密工作。

5、负责与外省、市之间关于防范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交流与协作工作。

6、指导下级610办公室的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委610办公室内设一科、二科2个科室。

(五)市委维稳办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和领导的重要指示,组织开展全市的维护稳定工作,对全市维护稳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办。

2、掌握全市社会稳定情况,对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维稳办并组织协调处理和督办。

3、定期综合分析全省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预测形势,提出对策,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4、组织开展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的措施建议。

5、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敏感期、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

6、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及时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妥善处置,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7、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维稳信息督查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排查和协调、督办等各项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强化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并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地方、部门,配合市综治办实施责任查究。

8、组织推动全市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两项机制建设。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委维稳办内设信息科、督查科、社会调查科3个科室。

(六)市法学会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引领、繁荣法学研究,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

2、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开展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信息的交流和传播。

3、组织评选和表彰先进法学工作者和优秀法学研究成果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

4、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学、法律人才。反映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与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5、指导、协调会员的工作,履行主管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社团的职责,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

6、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

7、承办省法学会、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法学会下设秘书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3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年末实有人数38人,其中在职人员31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九张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决算总计1666.4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24.34万元,较2017年增加238.16万元,增长128%;本年收入合计1242.15万元,较2017年增加77.52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除恶工作经费50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240.02万元,占99.8%;其他收入2.13万元,占0.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决算总计1666.4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162.46万元,较2017年增加150.95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年末结转和结余504.03万元,较2017年增加164.73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存在应付未付款。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62.4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2.58万元,决算数为116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7.29万元,决算数为104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04万元,决算数为7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0万元,决算数为1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四)住房保障以出初预算数为24.75万元,决算数为2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5.3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89.37万元,较2017年增加445.29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调整了经济分类科目。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1.11万元,较2017年增加53.5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48万元,较2017年减少384.05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调整了经济分类科目。

(四)资本性支出4.41万元,较2017年增加4.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调整了经济分类科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5.65万元,完成预算的14%,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3.24万元,下降57%,其中:

(一)我委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5.65万元,完成预算的14%,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3.24万元,下降57%。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三)我委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5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34万元,降低11.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1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委没有属于本单位权属车辆;单位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也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委2018年度无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事务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的事务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我委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我委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机关运行费:为保证委机关正常运行,而发生的商品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包括我委发生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附件: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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