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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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25 浏览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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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九江、法治九江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本部门2021年编制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人数35人,其中:行政人员31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7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132.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2.2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增长4.9%。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委支出预算总额为1132.2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68.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9%,较上年增长19.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42.6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4.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6万元;项目支出4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较上年下降11%:包括商品服务支出454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013.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5%,较上年增长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较上年增长49%;住房保障支出31.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较上年增长7.6%;卫生健康支出26.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较上年增长40%;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42.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9%,较上年增长10.8%;商品和服务支出578.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1%,较上年下降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较上年没有变化;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较上年没有变化。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32.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增长4.9%。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1013.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5%,较上年增长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较上年增长49%;住房保障支出31.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较上年增长7.6%;卫生健康支出26.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较上年增长4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我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24.9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54.39万元,下降了78.4%(剔除了项目支出相关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委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我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1年我委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一级项目及其二级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个,涉及资金464万元

(一)一级项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其包括三个二级项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见义勇为基金、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联办工作。

1、二级项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项目概述:紧紧围绕平安九江、法治九江建设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四大职责任务”,为推进九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稳定法治环境

2)立项依据:根据市财政局、市综治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3)实施方案:调查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和平安建设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

4)实施周期:2021年度

5)实施主体: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

6)年度预算安排:24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理,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2、二级项目:见义勇为基金

1)项目概述:弘扬全市见义勇为精神,倡导见义勇为行为。

2)立项依据:根据工作需要。

3)实施方案:开展走访表彰见义勇为个人和家庭。

4)实施周期:2021年度

5)实施主体: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弘扬全市见义勇为精神,倡导见义勇为行为

3、二级项目: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联办工作

1)项目概述:开展“知路爱路护路”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市干部群众爱路积极性和护路的自觉性,维护铁路沿线及周边治安平稳有序。

2)立项依据:根据工作需要。

3)实施方案:开展“知路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维护铁路沿线及周边治安平稳有序。

4)实施周期:2021年度

5)实施主体: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

6)年度预算安排: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增强全市干部群众爱路积极性和护路的自觉性。

(二)一级项目:政法工作经费,其包括二个二级项目:政法工作经费、党建工作。

1、二级项目:政法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抓好机关政务、信息等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开展执法监督;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强化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努力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九江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2)立项依据:根据工作需要。

3)实施方案:组织全市政法工作、政法队伍培训,督促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案件数,抓好机关政务、信息等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开展执法监督;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强化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4)实施周期:2021年度

5)实施主体: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

6)年度预算安排:15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努力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九江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提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公众满意度。

2、二级项目:党建工作

1)项目概述: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立项依据:根据工作需要。

3)实施方案:组织党组织书记、委员和全体党员教育培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大讨论,大学习,大调研活动。

4)实施周期:2021年度

5)实施主体: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

6)年度预算安排: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

(三)一级项目: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1)项目概述: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九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立项依据:根据工作需要。

3)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地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

4)实施周期:2021年度

5)实施主体: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涉黑恶线索期限内查结,涉黑涉恶案件法定审限内审结,打伞破网,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九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委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预算支出。

公务接待费4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预算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的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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