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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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03 浏览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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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九江、法治九江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中共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需按单位预算级次分别列出)。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51人,其中在职人员4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432.4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5万元,较2021年减少225.14万元,下降99.90%;本年收入合计1432.38万元,较2021年减少168.29万元,下降10.51%,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二是减少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组在浔驻点办公经费,三是减少市综治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部分费用。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26.16万元,占99.6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22万元,占0.4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432.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30.36万元,较2021年减少395.45万元,下降21.66%,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组在浔驻点办公经费,二是减少市综治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部分费用;年末结转和结余2.07万元,较2021年增加2.02万元,增长4040%,主要原因是:年底收到市直机关工委“四强党支部”创建经费。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32.4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9.95万元,决算数为142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2.41万元,决算数为119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1%,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二是基数调整。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当年下达指标。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39万元,决算数为10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93%,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二是基数调整,三是统计口径调整。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18万元,决算数为2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7%,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二是基数调整。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97万元,决算数为3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2%,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二是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6.1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67.63万元,较2021年增加37.05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二是基数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71.66万元,较2021年减少256.05万元,下降30.93%,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督导组驻点检查,二是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38万元,较2021年增加23.32万元,增长59.70%,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二是统计口径调整。

(四)资本性支出24.49万元,较2021年减少196.22万元,下降88.90%,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组在浔驻点办公经费,二是减少市综治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部分费用。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1.8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4.6%,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80.98万元,下降97.7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安排。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1.8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6%,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80.98万元,下降97.78%,主要原因是减少省督导组驻点检查“三公”经费。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2批,累计接待151人次(含陪同人员),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检查、督导、调研、考评等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计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6.1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2.27万元,下降43.1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因包含2021年应结未结账金额、新增工作内容、新增人员等导致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4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4.4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行政运行():指九江市委政法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其他事务共产党事务支出():指九江市委政法委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以外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九江市委政法委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九江市委政法委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九江市委政法委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九江市委政法委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九江市委政法委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我部门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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