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加入收藏
政法要闻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法要闻
全省水域执法能力建设年动员部署暨鄱阳湖区联谊联防工作第十七届年会召开
来源:江西政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15 浏览字号:[ ]
来源:江西政法 发布时间:2021-07-15

7月15日,全省水域执法能力建设年动员部署暨联谊联防工作第十七届年会在九江市濂溪区召开。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尹建业出席会议讲话时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用实际行动写好共抓长江大保护这篇历史性文章,不断开创鄱阳湖大湖治理工作新局面。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义总结上届年会以来鄱阳湖区联谊联防工作并作相关部署,副省长胡强就全省禁捕退捕工作进一步作部署。

尹建业指出,去年以来,沿长江、鄱阳湖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严厉整治突出问题,排查化解风险隐患,有效维护了禁捕退捕政策实施和水域社会秩序稳定。但是,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维护稳定和监管执法等工作还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战略定力,加强工作统筹,全面强化打、防、管、控、建各项措施,不断提升长江、湖区平安建设水平。

尹建业强调,要聚焦工作重点,“一盘棋”推进长江、鄱阳湖治理。要实化“防”的任务,深入细致做好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退捕渔民民生动态监测机制,强化日常巡逻和常态巡航,消除水域管控盲区和死角;要深化“治”的举措,纵深推进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涉水突出问题集中清查,进一步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强化联合执法,切实提升打击惩治整体效能;要强化“法”的保障,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梳理完善长江、湖区治理的长效制度和政策措施,推动法律规定和执法监管有效衔接。要夯实基层基础,系统提升水域执法监管能力。要通过深入开展水域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充实执法监管力量,积极改善水上执法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切实调动工作积极性;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推广应用现代技术手段,优化整合涉水视频监控信息资源,织密织严立体化信息化水域防控网络;完善执法监管模式,全面采集各类基础数据,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网格员、志愿者的协助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水平;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和群众工作能力培训,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要强化协同配合,有效形成打击惩治整体合力。属地责任要再压实,沿江沿湖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维护水域稳定、抓实禁捕退捕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政策、投入上给予更多支持;协作配合要再强化,沿湖各地各涉水执法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密切协作配合,在打击涉水违法犯罪、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长江、湖区秩序上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宣传教育要再发力,坚持集中与常态相结合、传统与新媒体相结合、定点与流动宣传相结合,营造全民参与平安长江、平安湖区创建的浓厚氛围。

秦义在讲话时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长江、鄱阳湖保护工作。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将沿江沿湖发展和水域治理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确保退捕渔民“能小康”。要深化联谊联防机制,加快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水域综合治理新格局,确保水域治理“一盘棋”。要织密综合防控网络,创新巡逻巡查新模式,确保岸线水面“防得住”。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细致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突出问题“不反弹”。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执法效能和智能化管理水平,确保执法管理“有保障”。

胡强在讲话时强调,要重点整治“电捕鱼”,管住重点人群、电鱼工具、多发水面,加紧研究制订垂钓管理措施。要切实斩断“利益链”,在供应端全面打,在流通端全面查,在销售端全面禁。要持续补齐“硬装备”,搭建一张护渔“天网”,组建一批护渔“船队”,打造一支护渔“铁军”。要促进禁捕监管“常态化”,健全联勤联动、共抓共管、共商共治机制,促进禁捕监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认真守好“责任田”,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细致检查督导,排查矛盾隐患,以更好的作风和更实的举措,抓好禁捕退捕工作。

会议由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林强主持。会上通报了2020年责任书落实情况,表彰了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下达了2021年度《鄱阳湖区突出问题整治暨基层基础建设责任书》。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分管负责人,南昌、九江、上饶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沿江、沿湖16个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等共27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其他有禁捕退捕任务的32个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政法委书记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声明:九江政法网 © 版权所有

中共九江市委政法委    投稿邮箱:mailjjzfw@163.com

赣ICP备17017239号-1    公安备案号:36040302000207    九江政法网 © 2017版权所有

九江政法
微信公众号
意见箱:
mailjjzf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