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局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1年第6号),公告显示,经对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进行上市后评价,评价认为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停止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药品批准文号)。已上市销售的酚酞片和酚酞含片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调查发现部分药店仍然销售酚酞片 检察官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到药店实地走访调查 辖区内的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已经全部下架和召回吗?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决定迅速开展调查。调查发现,部分药店仍在销售已被注销药品注册证书的酚酞片,立即向有关部门发出线索移交函,并联合开展核查。 立即开展专项整治并召回 有关部门在濂溪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下,对辖区内违法销售酚酞片及其他已被注销药品注册证书药品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相关药店立即采取措施召回已售出的酚酞片。濂溪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
中共九江市委政法委 投稿邮箱:mailjjzfw@163.com
赣ICP备17017239号-1 公安备案号:36040302000207 九江政法网 © 2017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