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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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14 浏览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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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九江、法治九江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和九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未独立核算)。

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内设机构数10个(含机关党总支),九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未独立核算)内设机构数3个。编制人数小计5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6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5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1人,行政在职人数3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8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0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76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4.8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76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4.82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176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4.8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53.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6.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2.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1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1.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49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5.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3.3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59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6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32.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9.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5万元;资本性支出4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76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4.8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5.7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6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53.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6.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2.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1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2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49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19.3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39万元,增长2.04%。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9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7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

(九)项目情况说明

九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项目概述: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九江。

2)立项依据:九府办抄字〔2022〕159号。

3)实施主体: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4)实施方案:对市政府东附楼原市综治中心场所按照简约、创新、实用、一流的设计理念进行装修升级。本项目包含中心的装修工程和配套设备的完善两部分,装修后将中心重新定位布局,包括有综合信息化平台、信息分析研判平台、多元调处平台、事件处置督办平台、执法一体化办案平台等市域社会治理综合性指挥调度平台;配套设备的完善包含LED大屏、无纸化办公等设备。

5)实施周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47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对市政府东附楼一楼C区约716平方米进行重新装修,打造信息化社会治理综合性指挥调度平台;购进LED大屏、无纸化办公设备、视频会议系统等相关设备。实现对全市综治中心的日常业务调度工作。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支出。

公务接待4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单位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九江市委政法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事务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九江市委政法委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九江市委政法委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九江市委政法委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九江市委政法委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九江市委政法委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九江市委政法委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我单位没有其他特殊专业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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