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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离婚财产引纠纷 民事和解暖人心
来源:庐山检察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3 浏览字号:[ ]
来源:庐山检察 发布时间:2024-03-13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矛盾纠纷案件虽非大案难案,但家庭作为社会的基石,如果处理不好不仅让群众心生不满,还容易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在庐山市检察院的调解下,一起长达多年的离婚财产纠纷得以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2015年,查某某与徐某某因离婚纠纷闹上法庭,法院判决徐某某支付财产分割款后,徐某某未能主动履行义务,查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截止2023年,徐某某仍未履行到位,查某某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庐山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通过向庐山市法院调阅案卷、走访当事人及其家属,对该案的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查某某与徐某某婚后育有一儿一女,但因双方亲属之间有冲突,查某某于2015年起诉离婚,由庐山市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徐某某一次性支付原告查某某财产分割款133778.5元。但判决生效后,徐某某未履行支付义务。2015年10月2日,查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截止2023年,徐某某仍有1.5万元未执行到位。

针对双方矛盾焦点,承办检察官分别与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沟通,通过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三步走”,逐渐化解了二人的“心结”。最终,在承办检察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徐某某当场一次性向查某某支付余款1.5万元。至此,一场离婚后财产分割风波通过民事执行和解的方式得以圆满解决。



婚姻家庭纠纷连着民生、系着民心,处理好此类案件对维护家庭和社会和谐至关重要。下一步,庐山市检察院将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从法治、伦理、人情等方面探寻解决矛盾的突破口,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切实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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