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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彭泽法院发出首份《预执废证明》
来源:彭泽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9 浏览字号:[ ]
来源:彭泽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19

“过去我们执行案件到了法院,从申请执行立案到执行办理结束往往需要耗时几个月,极大的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现在只需几天就能拿到《预执废证明》,大大提升了我们银行处理不良债务的周期及成本。”某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4月17日,彭泽法院开出了首份《预执废证明》。《预执废证明》是指人民法院在审查涉金融机构不良债务执行立案过程中,发现涉案债务人同时存在其他案件涉执行且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被一家或多家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经申请,人民法院可出具《预执废证明》,金融机构可凭该证明核销不良债务。


《预执废证明》是彭泽法院探索执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可以从源头上减少金融执行案件的增量并回应了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其能够高效助推金融机构核销不良债务,构建更为完善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同时也大大避免了当事人的讼累,减少了程序空转并且能够有效的节约司法资源。


下一步,彭泽法院将继续健全“预执废”长效机制,持续深化金融纠纷执源治理,助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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